
自從買了iPod Touch之後,每到個地方總是會不忘拿出來搜尋看看有沒Wi-Fi的訊號,看看RSS,或者收個mail什麼的。下午閒來無事、和老婆去淡水河岸邊的Starbucks喝喝咖啡,順便把手上要看的書看完。
帶著Notebook在Starbucks上網和用隨身3C裝置上網,在使用感覺上是很不一樣的。就我自己來說,帶著筆電出門就好像一定要做著什麼事一樣,有著目的性,感覺就沒那麼自在了,更別提我那重得要命的Macbook,夯不啷鐺加上電源線等等,背起來還真挺辛苦的。當然,如果有公事或是有稿子要處理自然無可厚非,刻意背著NB出門上網,想想還是饒了自己吧。
可以隨身上網的裝置其實一點都不新鮮,市面上一堆手機都可以上網,不管是3.5G還是Wi-Fi,我看哪一天連名片夾都可以上網時你也不要意外。其實講了半天,問題的重點不在「上網」,而是你會不會用它來上網?或者拿來上網好不好用?這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。
不管是iPhone還是已經躺入我懷中的iPod Touch,我認為這兩者應該是目前最好用的隨身上網裝置。iPhone和iPod Touch其實骨子裡是差不多的東西,用手指在螢幕上滑動的操作方式,讓這小裝置裡的Safari出乎意外的好用。
以往的行動上網裝置,就說手機吧,為了要在小螢幕上顯示網頁,各家廠商想出的瀏覽介面常常是怎麼看怎麼用都彆扭。不管是精簡版的行動網頁,或是很努力地用十字方向鍵在小螢幕裡找資訊,這些方式創意十足,但是用起來就是少了點「行雲流暢」之感。這點非常重要,介面的處理不夠流暢,有多少使用者會願意花時間用它來上網?更別提在咖啡廳悠閒地上網了。
用手指頭在螢幕上觸動的操作方式的確非常直覺,Safari在處理網頁的速度上表現也非常好,幾乎做到「隨點隨到」、瀏覽頁面時,點閱、捲動急停,操作的過程中你感覺不到任何的「窒礙」,我想作為一個隨身型的上網裝置,做到目前這個程度,應該就暫時「無敵」了。
這是一個18歲的英國學生製作的Touch廣告,已經被Apple正式採用,值得一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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